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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
来源:计算机考试网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6-23收藏本文到QQ书签收藏本文到QQ书签收藏本文到百度搜藏 搜藏本文到百度搜藏


  1、考生必须凭本人的身份证(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、士兵证)、准考证参加考试。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。如身份证遗失、换证等,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;尚未办领身份证的考生,可暂凭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
  2、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,自觉维护良好的考试纪律。如有违纪行为(包括未遂)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违纪考生的处分决定,将由各考点发出书面通报,并抄送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。
  3、考生进入考场时,首先要在本考场考生名单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到,并注意核对,发现差错及时登记。
  4、考生在正式开考前,要在答题卡规定的栏目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、姓名等。凡填写错误或不清,后果由本人自负。如故意乱写、涂改等将按违纪严肃处理。  
  5、答题卡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写明准考证号,并用2B铅笔将对应数字涂黑。切勿使用钢笔或圆珠笔涂写数字,否则无效。填空题答案要做在答题卡的下半部分,只能使用钢笔或圆珠笔,不得使用铅笔,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、塑料橡皮、小刀等,以免影响考试
  6、上机考试应在监考老师的指导下完成。不得擅自登录与己无关的考号,不得擅自拷贝或删除与己无关的目录和文件,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,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。  
  7、笔试和上机考试仅其中一项成绩合格的,下次考试凭上次考试成绩单,该项可免考,只报名参加未通过项的考试
  8、考生如因工作调动或户口迁移,需要转地区办理免考,省内转考考生只需出具上次考试成绩单即可报名;外省转入的考生除出具考试成绩单外,还需凭转出省承办机构的转考介绍信才可办理;考生转往外省,需先至考点办理转考申请后,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及成绩证明,到省考办办理转考手续。
  9、考生成绩合格,凭身份证、准考证领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,该证书遗失不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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