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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使用数据库的计算机系统结构
广义地讲,实际上使用数据库的计算机系统由下列几个部分组成的:
(1)硬件部分 包括主机、外部存储设备、网络设备和电源等。
(2)软件部分 包括操作系统、DBMS、编译系统和应用开发工具软件等。
(3)人员 包括数据库管理员(Data Base Administrator-DBA),系统分析员(System Anaˉlyst)、应用程序员(Application Programmer)和用户(User)。
3.数据库管理系统
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是数据库系统的核心。DBMS是负责数据库的建立、使用和维护的软件。DBMS建立在操作系统之上,实施对数据库的统一管理和控制。用户使用的各种数据库命令以及应用程序的执行,最终都必须通过DBMS。另外,DBMS还承担着数据库的安全保护工作,按照DBA所规定的要求,保证数据库的完整性和安全性。DBMS的主要功能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:
(1)数据库的定义功能 DBMS通过提供数据描述语言(也称数据定义语言)(Data Descripˉtive Language———DDL)来对外模式、模式和内模式加以描述。然后模式翻译程序把用DDL写的各种模式的定义源码翻译成相应的内部表示,形成相应的目标形式,分别叫目标外模式、目标模式、目标内模式,这些目标模式是对数据库的描述,而不是数据本身。(目标)模式只刻画了数据库的形式或框架,而不包括数据库的内容。这些目标模式被保存在数据字典(或系统目标)之中,作为DBMS存取和管理数据的基本依据。例如,DBMS根据这些模式定义,进行物理结构和逻辑结构的映象,进行逻辑结构和用户视图的映象,以导出用户要检索的数据的存取方式。
(2)数据操纵功能 DBMS提供数据操纵语言(Data Manipulation Language———DML)实现对数据库中数据的一些基本操作,如:检索、插入、修改、删除和排序等等。DML有两类:一类是嵌入主语言的,如嵌入到C或COBOL等高级语言中。这类DML语言本身不能单独使用,故此称为宿主型的DML或嵌入式DML。另一类是非嵌入式语言(包括交互式命令语言和结构化语言),它的语法简单,可以独立使用,由单独的解释或编译系统来执行,所以一般称为自主型或自含型的DML。命令语言是行结构语言,单条执行。结构化语言是命令语言的扩充或发展,增加了程序结构描述或过程控制功能,如循环、分支等功能。命令语言一般逐条解释执行。结构化语言可以解释执行,也可以编译执行。现在DBMS一般均提供命令语言的交互式环境和结构环境两种运行方式,供用户选择。DBMS控制和执行DML语句(或DML程序),完成对数据库的操作。对于自主型的结构化的DML,DBMS通常采用解释执行的方法,但也有编译执行的方法,而且编译执行的越来越多。另外,很多系统同时设有解释和编译两种功能,由用户选其一。对于嵌入型或缩主型DML,DBMS一种提供两种方法:
①预编译方法。
②修改和扩充主语言编译程序(亦称增强编译方法)。预编译方法是,由DBMS提供一个预处理程序,对源程序进行语法扫描,识别出DML语句,并把这些语句转换成主语言中的特殊调用语句。主语言必须和DML有调用接口。这样在连接形成目标时和主语言语句一起形成可执行的目标。
(3)数据库运行管理 数据库运行期间的动态管理是DBMS的核心部分,包括并发控制、存取控制(或安全性检查、完整性约束条件的检查)、数据库内部的维护(如索引、数据字典的自动维护等)、缓冲区大小的设置等等。所有的数据库操作都是在这个控制部分的统一管理下,协同工作,以确保事务处理的正常运行,保证数据库的正确性、安全性和有效性。
(4)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功能 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包括初始数据的装入、数据库的转储或后备功能、数据库恢复功能、数据库的重组织功能和性能分析等功能,这些功能一般都由各自对应的实用功能子程序来完成。DBMS随软件产品和版本不同而有所差异。通常大型机上的DBMS功能最全,小型机上的DBMS功能稍弱点,微机上的DBMS更弱些。但是,目前,由于硬件性能和价格的改进,微机上的DBMS功能越来越全。
三、关系数据库的标准语言———SQL
1.SQL概述SQL的英语名称是结构查询语言(Structured Query Language)?br> ?/font>实际上它的功能包括查询(Query)、操纵(Manipulation)、定义(Definition)和控制(Control)
四个方面,是一个综合的、通用的、功能极强的关系数据库语言。SQL支持数据库的三级模式结构。
2.SQL的数据定义功能SQL的数据定义功能包括三部分:
定义基本表,定义视图和定义索引。它们是:CREATE TABLE CREATE VIEW CREATE INDEX DROP TABLE DROP VIEW DROP INDEX SQL的数据定义功能可用于定义和修改模式(如基本表),定义外模式(如视图)和内模式(如索引)。
3.基本表的定义与删除
定义基本表的语句格式为:
CREATE TABLE表名 (列名1 类型[NOT NULL]
[,列名2类型[NOT NULL]]…)
[其他参数];
其中,任选项“其它参数”是与物理存储有关的参数。根据具体系统的不同而不同。删除基本表的语句为:DROP TABLE表名;删除索引的语句为:DROP INDEX索引名;删除索引的同时把有关索引的描述也从数据字典中删去。但表的内涵仍存在且其数据外延内容不变。把一个基本表的定义连同表上所有的记录、索引以及由此基本表导出的所有视图全部都删除,并释放相应的存储空间。
4.索引的建立与删除
对一个基本表,可以根据应用环境的需要建立若干索引,以提供多种存取方式。通常,索引的建立和删除由DBA或表的主人(即建立表的人)负责。用户不必也不能在存取数据时选择索引。存取路径的选择由系统自动进行。索引的描述存放在数据字典中。建立索引的语句格式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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